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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杨廷友同志在中共广南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9285

这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近五年来我县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人大工作的任务,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推动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追赶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这次会议之前,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意见,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决心和信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四个全面”战略为引领,努力把我县人大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积极作为,全县人大工作卓有成效

2011年县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县各级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保障和促进广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监督工作成效明显。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解决关系广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切实加强跟踪监督,持续检查“一府两院”的整改情况,重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积极探索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使人大监督实效不断增强,保证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广南的遵守和执行,保障了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二)决定重大事项稳步推进。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确定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规范讨论决定的程序。围绕关系广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把政府性投资或偿债、重大项目建设等列入重大决定事项,作出了关于批准县级财政决算、关于批准县级财政预算调整和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等的决议,及时对县政府关于以县级储备土地处置收入和财政预算安排的还贷准备金作为还款源偿还文山州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南火车站配套设施建设及云桂铁路(广南段)征地拆迁补偿贷款资金的议案、关于利用在建马街和细水水库项目进行融资的议案、关于广南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县城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股权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利用县医院医疗设备进行融资的议案、关于广南莲城火车站物流园区股权回购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人事任免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严格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完善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机制,努力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民主选举,有效保障妇女、少数民族、党外人士及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比例,有效体现人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四)人大代表作用继续发挥。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以及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列席常委会、履职培训、评议部门工作、向选民代表述职、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组建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建成人大代表联络活动站(室)191个,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服务选民群众的“连心站”、了解反映社情民意的“知情站”、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站”等功能作用,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力度,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会风、文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得到完善,不断优化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干部队伍更具活力。

过去五年,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广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作出了重要贡献,县委对全县人大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乡镇人大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明确要求,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主动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方向、重大思路、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为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发展进一步确立了原则、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指导工作时,殷切希望云南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这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激发创新活力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和舞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政治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环,始终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强化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上接力爬坡,自觉坚持和维护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始终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科学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等方面久久为功,确保地方各项事业、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全面从严治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固本强基,始终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做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

——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始终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好职行好权,加强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和代表等工作,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智慧和力量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描绘的美好蓝图上来。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和全面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艰巨繁重的改革稳定任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迫切需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深化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推动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迈上新台阶。

——要牢牢把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精髓要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任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做到理论清醒、政治坚定、行动自觉,推动我县人大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阔步前行。

——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四个必须”的要求。这“四个必须”既是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指导今后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要认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要自觉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思考问题、谋划人大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职与每一个“全面”的内在关联,结合广南实际,把每一项工作都放在“四个全面”中来分析定位,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系统性、协同性和针对性,协调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整体跃升,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各领域、各环节得到完善发展。

——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的力量源泉,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县人大工作还有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和部门思想认识水平与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的要求还有差距,重视支持人大工作、为人大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还不够;人大行使法定职权还不够充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渠道不够活不够畅;人大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与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优化,机构和力量难以适应需要,影响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发挥,制约着人大工作实践的与时俱进。全县各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跟时代步伐,善于运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和时代特色,始终保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边疆民族地区绽放生机和活力。

三、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对于广南而言,“十三五”时期首要中心工作就是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真正拥有宪法确定地位的国家权力机关,真正负有国家重要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目的是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肩负起法定的监督职责,切实在依法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上下功夫,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行政权和司法权行使情况、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等作为重点,抓住不放、跟踪问效,使监督工作真正有威有力有效。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依照法定程序加强监督,凡是法定监督范围内的问题,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理直气壮进行监督,敢问、敢管、敢较真,做到不缺位、不失职。要讲求科学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备案审查、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满意度测评及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督促解决问题,着力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针对问题、切中要害,发现问题要纠错,对相关部门要推动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查结果、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人大是将县委决策和意图转化为人民意志的代表机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县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按照县委决策部署,依法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了解和关注县委工作,找准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佳结合点。要积极探索“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内容和方式,科学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范围和程序,适时对事关全县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制度保证。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都应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并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当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研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民生的重大举措,应当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严格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把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工作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相关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任后监督,增强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及时研究解决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依法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要严肃查处选举任免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表决的结果。

(三)要深化和拓展人大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履职的前提和基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发挥代表作用上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严格规范代表选举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审核、公示办法,提高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的比例,严把代表入口关,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确保人大代表选举风清气正。要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有效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要加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力度,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制度,实行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健全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建议案办理质量。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进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代表联络活动站建设,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制度化。要强化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参加法定会议、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和工资、津贴、奖金、其他福利待遇等保障,建立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履职补助制度,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要适当提高履职补贴,为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各项规定,建立健全不能履职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完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制度,促进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四、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推动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考核机制。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加大对县乡人大干部的教育、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为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相关制度建设,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县委、政府召开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县委出台涉及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酝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要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依法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应避免县委、县政府联合行文。

(二)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党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党委的意见和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实现“四个善于”要求。要坚持党建工作与行使法定职权一起谋划、同步推进,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融入人大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之中。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健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县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

(三)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突出思想建设这个根本,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突出组织建设这个基础,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专职组成人员,编制实行单列管理、不计入部门总量,在各级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在保证现有机构的基础上,支持县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支持县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立代表联络工作室。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逐步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突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要突出遵规守纪这个关键,把讲党性、守纪律、懂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坚守组织原则,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突出作风建设这个保障,以严和实的精神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促进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破除一些干部头脑中存在的“二线”思想,发挥“一线”作用,塑造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要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委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依法选好县乡人大代表,把好代表“入口关”,把好选举“组织关”,把好全过程“监督关”。要全面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工作水平,开好县乡人大会议,以及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合理安排会期,保证代表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提出议案和建议,正确把握和加强人大监督职能,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健全县级人大组织机构,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副主席各1人,主席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明确专职人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开展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的职务,应当把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积极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作用。

(五)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县人大门户网站,各乡(镇)同步开设人大工作网站网页。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信息传输系统和电子表决系统,搭建会议简报、信访、代表等信息网络平台,推进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上下顺畅的人大网络信息平台。人大履职经费和备案审查、代表联络活动站建设等工作经费依法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要安排专项资金,改善人大工作条件。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宪法及相关法律、民主法治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的必修课。要把民主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布局,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人大工作。要加强县乡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在加强代表培训,开展视察、检查、调研、评议、对外交流等工作中强化协调配合,促进全县人大工作共同发展,形成整体合力、整体推进。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谱写好中国梦的广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