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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来源: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8214

1010,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由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和县旅游局、文广体局、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林业局等20多个县级部门和莲城镇、坝美镇、者兔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推进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颜远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燕文,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娄超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主持。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家文组织学习《条例》全文,副主任张斌就《条例》制定的过程、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贯彻实施急需解决的问题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县人民政府、县水务局、文广体局、环保局和坝美镇等单位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了表态发言。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颜远祥就下一步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把贯彻实施好《条例》的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要求上来,扎扎实实抓好落实,确保《条例》的作用充分发挥,切实推动旅游区的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学习宣传必须到位。县四班领导要专题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群众大会要组织学,使《条例》进家庭、进课堂、进机关。同时要把《条例》作为普法考试和人大任命的干部法律考试重要内容,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路边有广告,考试有题目,真正让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特别是核心区的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组织保障必须到位。县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来具体抓好落实,尽快落实管理机构、明确实施主体,界定管理范围、做好长远规划、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条例》的实施办法等,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监督检查必须到位。县人大常委会要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作为2017年第一季度执法检查的内容,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扎实推进旅游区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