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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为代表: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机制,提高办结率;三是进一步提高建议案专项办理资金投入;四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代表视察、参观学习等活动;五是建议法院继续推行阳光司法,并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将典型性案件在网上进行公示。
娄爱华代表:一是建议基层代表大胆履职、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法,勇于参与调研视察,提高建议案质量;二是建议乡(镇)代表活动与乡(镇)重点工作相结合,对政府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三是建议“两院”继续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四是建议“两院”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孙学前代表:一是人大常委会每一年应组织一次代表培训和视察工作;二是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三是建议法院加强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法律威信力。
陆宣奇代表:一是建议县人大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县人民政府着力解决改善民生、补齐“短板”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建议县人大积极帮助探索乡(镇)人大工作思路,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活动,使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得更好;三是建议“两院”进一步加大对行贿案件的查处力度,多在基层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和反贪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建议检察院继续巩固基层检察室的作用。
黄先懿代表:一是建议县人大进一步强化监督,开展好监督、评议工作,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二是建议县人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三是建议法院加强对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四是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到各地考察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蒋益民代表:一是建议乡(镇)人大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检查监督力度;二是建议“两院”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郎朝伟代表:一是建议司法局加强对乡(镇)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二是建议县人大多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
季衠代表:一是建议县人大多到基层调研,并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建议县人大强化监督;三是建议法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乡(镇)司法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钟义升代表:一是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和使用;二是加大对石笋、龙哈等省际交界村项目的资金投入。
张国华代表:一是建议多关注农村妇女儿童,多到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二是及时更换农村损坏的饮水管和电表。
余查璋代表:一是建议县人大加强代表建议案的督办,提高办结率;二是建议“两院”加强打击“两抢一盗”、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
宋永星代表:一是提高村委会干部待遇;二是加强边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及时发放建档立卡户建房贷款;四是加强对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力度。
罗辉代表:建议加强农村偏远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幸能贵代表:一是加强村卫生室项目建设;二是加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改善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四是加强农村通讯基站建设。
毛玲代表:一是改进新农合收费系统,解决收费慢问题;二是加强新合办资金测算,门诊报销额度不宜变动太大;三是加强县医院门口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力度。
袁军代表:一是建议提高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额度;二是减少货运汽车的二级维护次数。
符边江代表:一是建议县人大多到基层调研,找准扶贫攻坚有效途径;二是建议村委会干部待遇提升至3000元以上;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李静代表:一是建议多组织村委会干部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二是合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违规建房问题;三是协调莲城周边乡(镇)学生到莲城中学就读。
李邦波代表: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建议扶贫攻坚政策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加强农村完小基础设施建设。
蒙永堂代表:一是加强杨柳井集镇开发建设;二是建议加大产业扶贫和集镇项目开发力度。
吴永华代表:加强农村农耕道路建设。
李国宗(列席):一是公职人员要加强工作的正面宣传;二是建议“两院”加强对普遍性案件的教育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建议做好男女平等的政策宣传,改变部分群众落后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