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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广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盘文学,中共党员,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副主任,2024年1月20日8时4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成庚,中共党员,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2024年2月2日8时1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陆栋高,云南木利锑业有限公司采矿分公司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19日21时1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古大刚,广南县莲城镇菜园社区刁楼居民区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16日8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周才发,广南县八宝镇乐共村乐共平丰村小组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5日7时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陆炳言,广南县莲城镇坝汪社区坝汪自然村党支部党员,2024年1月5日12时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广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