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要求,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和财政资金调度异常艰难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单位人员工资、机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仍然存在预算执行进度十分缓慢、“三保”保障任务异常艰巨、社会保险费清缴未达预期、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加剧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收支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县人民政府要紧盯年初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开展调度,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有效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完成2024年全县各项预算收支目标。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好国有企业的作用,加大力度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使“资产”变“资本”;相关部门要加强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缴,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在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加强对重点税源监管,密切关注重点企业、主要行业和重大项目运行态势,力推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要继续争取中央、省、州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切实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最急需、最重要的民生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公共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三保”问题。县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支出主线,支出方面首先保证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其次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好民生资金支出。要管好用好有限的财力,除上级政策影响和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外,不再追加新的支出口子,切实把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上,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强化预算约束,统筹资金安排,加快“三保”支出进度。要树立减支及增收的理念,清理核实外聘人员,逐步规范管理,减少不必要人员支出。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社保清缴力度。下步,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多方筹措资金,按照优先保障的原则及时清缴社会保险基金,全面从严、从快、从实抓好欠费或欠缴整改工作,保证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全县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欠费清缴方案,加大职工医疗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等清缴力度,确保在2024年9月以前完成所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清缴,从2024年10月开始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从2024年7月开始每月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并在2024年12月以前完成所欠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清缴,确保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和退休人员或退休中人待遇的及时清算,以及基本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报销,减轻干部职工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等。
四、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县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思考谋划,加大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收缴和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工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债务资金偿还力度。要严格控制债务总量,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债券资金,用来弥补偿债。要加强财政国库库款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保持库款余额在相对合理水平。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债务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债务化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大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突出国有资金管理,保障国有资金安全,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加强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的管控,坚决杜绝再次出现因管理不规范导致的被骗、违规违法支出等现象,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对已造成的损失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追回追责。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主要问题清单,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10月29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