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广南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积极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在全社会树立了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对县境内烈士陵园进行了修缮和改扩建,提升了烈士纪念设施保障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全县红色资源的挖掘力度,创作出一批以革命先烈、英雄事迹为主要题材的红色文化作品在县内外广泛传播。高度重视涉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侵权或损害行为的排查处置力度,认真落实英雄烈士抚恤优待制度,为英雄烈士及其家属解决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我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凝聚了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广南篇章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持续推动《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落实落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活动与日常工作实际开展普法活动,注重在工作中用法、在普法中推动工作;县普法办要把《英雄烈士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重点任务,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运用《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浓厚氛围;县教体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要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以《英雄烈士保护法》为重点的英雄烈士事迹精神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推动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与烈士祭扫纪念活动深度融合,增强他们对崇高事业的信仰和坚守,自觉传承弘扬英雄烈士精神。
二、继续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和英雄烈士精神的社会影响力
要以我县申报县城烈士陵园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及“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教育示范基地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加强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接,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烈士陵园及革命遗址遗迹建设、维护、管理及相关专业人员培训,提升我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革命历史价值和红色文化价值,切实发挥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阵地作用。
三、切实增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选优配齐配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人才队伍,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既要做“褒扬烈士”的主导者,也要做“教育后人”的辅导员。同时,要团结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小学、部队、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中来,把红色教育活动与日常管理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同心协力“护英烈、尊英雄”的爱国主义良好风尚。
四、主动创新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机制
相关部门和乡镇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并适时开展联合行动,确保《英雄烈士保护法》顺利贯彻实施。县发改、自然资源部门要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对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县文旅局要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县党史研究和老促等部门要加强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上级对革命老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县教体局和团县委要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县网信、公安和检察机关要加强网络信息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和行为,检察机关要针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切实保护英雄烈士荣誉不被侵害。各乡镇要主动承担辖区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调,排查英雄烈士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好军属抚恤金发放和生活保障服务工作,让每一位英雄烈士事迹都被铭记,让每一位英雄烈士家属都被关爱。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问题清单,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于2024年9月4日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