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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来源: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12708


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县消防救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会议指出,当前我县消防救援工作还存在消防救援基础设施滞后、消防救援装备陈旧、消防救援器材不足、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参差不齐、村级微型消防站重建轻管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着力研究解决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面积不够、无训练场地等消防基础问题,科学规划选址,着眼长远,新建设的县消防救援大队要适应城市发展、社会发展的需求;要逐步研究解决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装备陈旧、消防救援器材严重不足的问题,全力保障全县消防救援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村级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广南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广南县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及村级微型消防站监督检查指导,对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重视,乡镇专职消防队以及村级微型消防站建得好,作用发挥充分的乡镇,要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对于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不重视,乡镇专职消防队没能按照文件要求建设,村级微型消防站重建轻管的乡镇,该约谈提醒的一定要及时约谈提醒,该整改的一定要盯紧整改到位,确保乡镇专职消防队以及村级微型消防站建得起来,管得到位,作用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乡镇专职消防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对学校、医院、商场、会堂、小区等人员密集消防重点场所,要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发现火灾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排除火灾安全隐患。乡镇专职消防队要对民族村寨、传统村落等重点消防村寨开展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统筹、村民参与的农村消防综合治理新格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法》的宣传力度,要通过火灾事故典型案例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社区、进村寨、进机关等重点消防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组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联合开展消防救援应急综合演练以及应急救援防火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消防队伍的救援应急处置能力,着力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统筹、村民参与的农村消防综合治理新格局。

      以上意见连同主要问题清单,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并研究落实,并将办理落实情况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