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广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炳兴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