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26件,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了“应援尽援”,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法律援助人员及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正常运行
县人民政府应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保障力度,增加编制,确保专职专用,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按照法律援助补助标准,按时足额拨付法律援助资金,及时拨付2021年度所欠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资金19.63万元,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正常运行。
二、加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监管力度,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奖惩考评制约机制
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监管力度,督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依法履职,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我县法律援助奖惩考评制约机制,对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经考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法律援助工作做得差、不认真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个人和组织,也要给予相应惩罚。
三、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
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要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重点向基层、向农村、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宣传,让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的干部知晓《法律援助法》,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程序、申请条件、基本内容,充分发挥乡、村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站、点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审议意见及主要问题清单,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落实情况于2022年6月28日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主要问题清单
广南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8日
主要问题清单
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不足。
二、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保障不到位。
三、法律援助工作监管不到位,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要求不高,监管不严,监督检查、跟踪督办不到位。缺乏法律援助奖惩考评制约机制。案件承办人员受理案件不积极、不主动,承办不力,被动应付。
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五、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六、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站、点作用发挥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