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海翔 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思 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钟 海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芳艳 任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李玖富 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陆炳辉 任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秦自荣 任县公安局局长;
刘巍巍 任县民政局局长;
季 波 任县司法局局长;
徐 专 任县财政局局长;
邓 明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蒋福刚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殷 铭 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启俊 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锡树 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朱云松 任县水务局局长;
农 娟 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俊 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成杰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 鉴 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振波 任县审计局局长;
魏 瑶 任县统计局局长;
李 颖 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 萍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群体 任县信访局局长;
李莹峰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洪江 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陆跃洪 任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秦 锐 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陆启兵 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骆 磊 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 彪 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鲁智娟 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人民法院八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 鹏 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荣强 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童晓智 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开国 免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西超 免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出员额);
陆保胜 免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出员额)。